索 引 号:OA052021300200911003 内容分类: 价费公示
文  号: 发文日期:2009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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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9-11-24

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

单位:元/千瓦时
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
不满1千伏 1-1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220千伏 最大需量
(元/千瓦·月)
变压器容量
(元/千伏安·月)
 一、居民生活用电    0.5653   0.5503          
 二、一般工商业用电    0.8397   0.8247  0.8097        
 三、大工业用电      0.6292  0.6142   0.5992  0.5892 38 28
其中:  电石、电解烧碱、合成氨、电炉黄磷等生产用电      0.6192  0.6042   0.5892  0.5792 38 28
 离子膜法氯碱生产用电      0.5992  0.5842   0.5692  0.5592 38 28
 中小化肥生产用电      0.4147  0.3997   0.3847   21 15
 四、农业生产用电    0.5042   0.4892  0.4742        
 其中: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    0.2792   0.2642  0.2492        
注:1、上表所列价格,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,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.292分钱。
2、上表所列价格,除农业生产、中小化肥用电外,城市用户电价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,具体标准为:居民生活用电1.5分钱,一般工商业用电0.8分钱,大工业用电0.4分钱。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不得征收(不含居民生活用电)。
3、上表所列价格,除农业生产用电外,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.83分钱;除居民生活用电、农业生产用电外,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.5厘钱。
4、上表所列价格,除农业生产、居民生活用电外,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.4分钱。
5、农业排灌、抗灾救灾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(农网还贷资金)执行。

 

 

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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